1、现在国内农民工职业病近况
伴随国内工业的飞速进步,农民工数目不断增长,农民工所患职业病的比率也愈加高。据2013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国内农民工总数已达到2.69亿人,尽管各行各业中都会存在患有职业病的风险,但农民工却是患职业病的“主力军”。经国内有关部门的粗略估计,在患职业病的人群中,农民工就占了一半以上。从农民工所患职业病的种类来看,患尘肺病的农民工所占比重较大,主如果从事煤炭、有色金属开采的农民工。除此之外,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患职业病的人数也较多。据某省对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患职业病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65%以上的农民工患有上呼吸道感染,80%以上的患有肠胃病。
国内农民工职业病的特征:一是患患者数多;二是职业病潜伏期长,治愈率低。第一国内本身农民工总人数多,主要从事的是高危行业,从而加强了农民工患病的风险,因此导致了患患者数多的局面。第二就是农民工患职业病的潜伏期长,农民工患病需要经过好几年才出现身体的不好的反应,加之农民工对自我身体健康关注度不高,使得疾病不容易被准时发现。由于职业病拖延的时间太久,并且所患的职业病对身体风险紧急,错过最好的治疗时间,致使农民工患病后愈加很难痊愈。
多年来,国家很看重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先后拟定和推行了保护农民工的法律、法规,且收到了较好效果。但,目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仍不容乐观,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病群体工伤保险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准时、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2、农民工职业病群体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法律保护意识低
农民工自己法律意识薄弱,患上了职业病的农民工没意识去寻求法律方面的援助。不少农民工不知道国内已经把职业病纳入到工伤保险,农民工患病后,原本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寻求帮助,但患了职业病的农民工却没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权利,没争取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由于缺少有关法律常识,当单位没为农民工参保时,农民工也没准时维护自己权利,也使得农民工患职业病后没办法得到医疗救治保障与经济补偿等等保障政策。就2014年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的状况来看,参保率仅为26%,特别是不少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参保人数占农民工总参保人数比率最低。同时还存在另一种现象就是大部分农民工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此就会干扰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程序,使得农民工没办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二)农民工寻求工伤保险救济渠道繁琐
即便农民工有肯定的法律意识,了解参保,并且有意愿寻求法律方面的保护,但还存在一大阻力,就是申请工伤保险的渠道较为繁琐,申请过程消耗时间长,占用农民工很多时间。比如农民工申请工伤保险,第一需要进行职业病的鉴别,鉴别农民工所患有些疾病是不是是工伤保险中职业病的规定范畴,与鉴别职业病的程度。第二还要通过确定农民工是不是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农民工是不是符合享有保险的权利。即便申请通过,赔偿金真的下发到农民工手里,还需要一段时间,容易使得农民工错过最好治疗机会,增大没办法痊愈的机率。
(三)工伤保险规范与规范不健全
国内工伤保险有关法律规定农民工需要到职业病鉴别部门进行鉴别。工伤保险只认定职业病鉴别部门出示的职业病鉴别证明,其他医院并没开具证明的权利,使得农民工只能统一到职业病鉴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如此职业病鉴别部门办理业务的负担加重,容易致使时间上的拖延。这是工伤保险规范不健全的方面。第二是工伤保险规范实行上存在不规范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用法渠道,主如果除去用于赔付以外,还应包含职业病预防和康复的方面。但国内目前只涉及到了赔偿方面的保险基金支出,导致了农民工职业病问题急切需要解决,但保险基金有哪些用途没办法被充分发挥出来,很难实质解决农民工的自己权益问题。
3、解决农民工职业病群体工伤保险问题的对策
(一)提升农民工法律意识
国家把职业病纳入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中去,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弱势群体。因此国家应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走进工地,走到农民工群体中去,使得农民工知法、懂法、使用方法,鼓励农民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应该规定用人单位加大农民工法制方面的教育,同时强制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聘用农民工时,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使得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保障。有关部门还可以通过向农民工展示职业病的害处来提升农民工的看重程度,再一步步详细教会农民工怎么样防范职业病,与患上职业病后农民工该怎么样准时寻求法律保护。除此之外,有关媒体应该制作公益小短片来推广农民工职业病工伤保险的法制宣传,通过这种简单易懂的形式,可以使得农民工更易于同意。
(二)简化工伤保险办理程序
农民工作为国内的要紧劳动大军之一,具备规模大,流动性强的特征,容易导致不好管理的问题,且农民工常常会由于繁琐的工伤保险申请程序望而却步。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打造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身份数据库。这一手段可以有效的降低农民工参保和申请工伤保险的手续冗杂问题,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使得农民工可以准时获得保险基金来支付治疗成本,减轻农民工的经济负担,也使得农民工愈加想去寻求法律帮助,主动维护自己权利。
(三)健全工伤保险规范,规范有关部门的执法行为
国内在关于职业病鉴别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有的内容过于死板,比如只有职业病鉴别部门才有权出示农民工的职业病鉴别证明且有效,如此不只容易使得农民工申请进度变慢,而且缺少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所以应该增加一些医院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别的权利,既可以向农民工提供多种鉴别途径节省时间,又可以防止鉴别部门出现违法行为损害农民工利益。对于保险基金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需要清点保险基金结余的数额,知道目前保险基金的用法状况,并且拟定出保险基金用的合理策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努力使保险基金用到实处,努力用在赔偿、职业病预防和康复每个方面中去,把该给农民工的钱都一分不差的交到农民工手中。除去保险基金主要应用在赔偿方面外,也要把保险基金更多的投入到农民工职业病预防工作中去,提升对农民工工作环境的安全隐患检查,为农民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如此才能更好地从源头有效控制农民工患职业病的风险,直接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问题。同时,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需要的用人单位,国家应该严厉惩处,加强对用人单位惩罚的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这一要紧的职责。
4、结语
农民工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在国内经济建设中发挥着巨大有哪些用途,推进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因此,看重农民工职业病群体工伤保险方面的问题,是国家和整个社会义不容辞的要紧职责。同时农民工工伤权益保障问题是关乎民生的问题,农民工基本权益的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紧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农民工群体的安危与国内社会安定有着密切关系。为此,大家要切实做好农民工职业病群体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打造完善便捷、快捷的工伤保险规范,以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